注册申请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,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予以受理,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》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。
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,但是需要补正的,国家知识产权局会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
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,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。
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,保留申请日期;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,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。
《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》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》《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》均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或代理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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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到商标:经过审查排期、公告期、异议和异议答辩,拿到商标注册证
在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,还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:
审查排期:商标局每天受理大量的商标注册申请,对这些事情需要排期审查,一般为一年左右
初审公告:通过初步审核的商标,进入初审公告期,接受其他人异议
异议:其他近似商标所有人,或其他相关利益人提出异议
异议答辩:商标注册人进行异议答辩,答辩通过重新初审公告
公告:初审公告期三个月满,自动正式公告
下证:公告后一个月左右,商标证书下发到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