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创新基础仍待夯实
百货类商品经营中传统的经销代理模式仍然占有较大比例,中间环节过多导致终端渠道商品价格偏高,与电商平台相比明显不具价格优势。
零售各业态对自营及其他创新融合项目的开发还处于早期阶段,既需要主观的努力尝试,如资金投入、买手队伍的培养、激励与试错机制的建立,也需要客观环境的支持,如供应链的成熟、社会诚信机制的完善等,都需要较长时间实现。
“互联网+”给零售带来的优化与集成的同时,虚假广告、虚假交易、虚假承诺等互联网诚信问题备受社会关注,尽管社会探索并初步建立了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,但也存在着信用企业信用管理落后、第三方信用服务不规范等问题,仍需要各方积极推进和共同合作。
(四)人才培养急需加强
由于行业性质、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等因素影响,零售行业无论是优秀管理人员、专业人才还是一线销售人员、导购,既进不来也留不住。行业高质量发展,对人才专业化分工、专业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。
同时,大量大学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,从事物流、零售行业的专业人才越来越少,人才极度稀缺。部分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、缓解招工困难,更多采用第三方补充形式招工,但稳定性很差。很多企业现有员工年龄结构偏大,对新经营理念接受反应慢,导致发展后劲不足。